每學年共分兩個期程辦理特教鑑定申請提報作業,上學期主以跨階段學生,如國小升六年級及幼兒園升小一之特教鑑定申請,期程約在9月底提出申請;下學期主則以在校生提報鑑定為主,期程約在3月初提出申請。若導師評估學生有送特教鑑定需求者,請參考本校「特殊教育特殊需求學生校內轉介及安置工作流程圖」會同特教個管教師提報申請。